怎样可以避免爆炸,消防工程公司为你解答
爆炸
1.物理爆炸、化学爆炸、爆炸极限、爆炸上限、爆炸下限的概念物理爆炸:由于液体变成气体或者气体迅速膨胀,压力急速增加,并大大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。
化学爆炸:因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,并产生大量气体和高温,而发生的爆炸。
爆炸上限:可燃气体、蒸汽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,能使火焰传播的最高浓度。
爆炸下限:可燃气体、蒸汽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,能使火焰传播的最低浓度。
爆炸极限:可燃气体、蒸汽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,遇火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浓度。
2.粉尘爆炸的特点(1)多次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;(2)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,热表面点燃较为困难;(3)与右燃气体爆炸相比,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和,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,释放的能量大,破坏力强。
易燃易爆化学物品
1.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的划分标准:见《消防监督检查》第13页。
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火灾危险性分类 分级 液体的闪点(0C)甲 一级易燃液体 60甲类:闪点〈28℃易燃液体;乙类:闪点28℃-60℃的易燃液体;丙类:闪点〉60℃的可燃液体。
2.甲类气体是指爆炸下限〈10%的气体;乙类气体是指爆炸下≥10%的气体。
3.沸溢性油品火灾危险性:见《消防监督检查》第12页。
液体在燃烧过程中,由于向液层内不断传热,会使含有水分、粘度大、沸点在1000C以上的重油、原油产生沸溢和喷溅现象,造成大面积火灾。这种现象称为突沸,往往会造成很大的危害,这类油品秒为沸溢性油品。
沸溢性油品是含有水分、粘度大、沸点在100℃以上的重油、原油。
液体在燃烧过程中,由于向液体层不断传热,会使沸溢性油品产生沸溢和喷溅现象,造成大面积火灾,危害很大。
4.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12268-90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;易燃液体;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;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;毒害品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。共6大类15项。
5.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、外浮顶罐、内浮顶罐:
固定顶罐:立式圆柱形的储罐上,有一个固定顶的储罐。
外浮顶罐:储罐的顶漂浮在液面上,且可以随着液面上下浮动。
内浮顶罐:固定顶储罐,罐内还有一个随着液面上下浮动的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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